元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34.33亿元,创单月历史新高,比上年同期增长21.4%,增幅较上年提高15.6个百分点,实现了零售市场新年首月“开门红”。
元月份市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6.41亿元,同比增长21.1%,增幅同比提高15.7个百分点;五县(市)实现零售额17.92亿元,同比增长23.3%,同比提高15.1个百分点,
其中农村实现零售额6.20亿元,增长21.2%。同比提高13.6个百分点。
春节前后餐饮市场红火。元月份全市实现住宿餐饮业零售额达13.67亿元,同比增长23.4%,增幅仍居各行业之首,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个百分点;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120.30亿元,同比增长21.2%,其他行业实现零售额0.36亿元,增长7.3%。
元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零售额76.84亿元,同比增长22.0%,高出上年同月14.5个百分点,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.4个百分点。星级宾馆及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实现零售额7.09亿元,同比增长32.2%,增幅同比提高35.4个百分点,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.3个百分点。
一是吃的商品销售火爆。元月份吃的商品实现零售额9.03亿元,同比增长57.5%。二是穿的商品旺销。元月份穿的商品销售额为8.35亿元,同比增长41.1%。三是用的商品稳步增长。元月份全市用的商品实现零售额59.46亿元,同比增长16.0%。
来源:每日商报